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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榕江县公、检、法召开“断卡”行动工作联席会
发布日期:2022-04-06 02:19 点击次数:8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该《纪要》对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中相关行为的定性、帮信罪“主观明知”“情节严重”认定、帮信罪与关联罪名的区分、案件管辖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解决了长时间以来司法实务中的疑惑、分歧。
为及时学习领会《纪要》精神,依法准确办理涉“两卡”犯罪案件,深入推进“断卡”行动,4月1日,贵州榕江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学习《纪要》精神,研讨涉“两卡”案件办理工作。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分管领导、部分负责同志及一线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主持人组织与会人员对《纪要》进行了逐条学习,并就如何落实《纪要》精神做好涉“两卡”案件的侦查取证,把好审查起诉、审判质量关口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经座谈,与会单位就办理涉“两卡”案件相关问题,深入推进打击治理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统一了思想认识:一是在办理涉“两卡”案件中,公安机关要根据《纪要》指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检察院、法院要把好证据审查、案件定性关,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二是公安、检院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实现对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全链条打击;三是坚持全面打击、从严惩处的同时,注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违法所得少、涉案数额小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实施的犯罪,具有自首、坦白、归案后真诚悔罪、认罪认罚等情节的,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打击少数、警示教育多数的目的;四是加大类案公开巡回审理和“线上+线下”直播庭审宣传力度,以案释法,形成震慑,提升民众防范意识,筑起全民防诈反诈“防火墙”,护好百姓“钱袋子”。
会上,该县检察院与法院还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量刑标准进行研讨并达成共识,制定了基准刑适用参照表,明确了不同涉案金额所对应适用的具体基准刑期、以及从重、从轻处罚情节对基准刑调节的幅度及相关要求,确保同案同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