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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组织多人偷渡的“蛇头”“栽”了
发布日期:2022-04-09 21:46 点击次数:114近日,由广西防城港防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
林某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开庭审理。
“我没有组织过别人偷渡,我不认识那些偷渡的人。”
法庭上,面对自己的罪行,被告人林某某一再试图狡辩,自以为可以逃脱法律制裁,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纵然他百般抵赖,也难逃法网恢恢。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初,被告人林某某计划组织外省多名偷渡人员偷渡到境外,并安排邓某某(另案处理)联系司机运送偷渡人员实施偷渡。2020 年 6 月中旬,林某某安排一批外省偷渡人员计划从防城区边境乡镇地区实施偷渡。在偷渡过程中,偷渡人员(另案处理)与负责运送的司机(另案处理)均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林某某畏罪潜逃,至 2021 年 10 月在外省老家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提醒:
为了赚取高额收入,违反国家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本就已经是犯罪行为,在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不顾可能会造成的病毒传播风险和给群众健康安全带来的危害,铤而走险实施犯罪,行为恶劣,即使能够短暂逃避躲藏,但终将难逃法网,势必会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