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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江西上饶两大学生违法出售银行卡
发布日期:2022-04-03 10:39 点击次数:89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涉罪大学生,传递司法温度。近日,江西上饶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名在校大学生作不起诉处理,让两名学生顺利回归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案件回顾
2020年8月份的时候,上线“小吴”让犯罪嫌疑人洪某、宋某出售银行卡,并许诺每套银行卡1500元。因缺钱用,两人在明知银行卡可能被他人用于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同意了卖银行卡。
2020年8月26日左右,犯罪嫌疑人洪某、宋某先后在鄱阳、南昌等地办理了电话卡、银行卡,并在手机上注册了支付宝、绑定了银行卡,之后洪某、宋某分别将4张银行卡和手机交给“小吴”的上线余某,洪某、宋某二人分别获利1200元。
经查,洪某的四张银行卡作为支付结算工具被用于接收或转移电信诈骗款,支付结算金额229万余元;宋某的四张银行卡作为支付结算工具被用于接收或转移电信诈骗款,支付结算金额318万余元。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洪某、宋某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缴各自违法赃款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