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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受害者遍及多省恶势力集团借裸聊敲诈勒索
发布日期:2022-10-30 07:28 点击次数:208“美女”相邀视频“裸聊”以为是送上门的“艳福”,殊不知所谓的美女其实是“抠脚大汉”,他们分工明确一步步实施敲诈勒索,被害人遍及全国多个省份。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恶势力敲诈勒索案。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以来,何某洋纠集李某盛、林某强、郑某彬、杨某东,使用笔记本电脑、手机、录屏软件、女子裸聊录像等作案工具,通过陌陌等社交软件冒充年轻貌美女性,引诱被害人添加其QQ后进行裸聊。
在裸聊过程中,他们发送木马软件给被害人以窃取其手机中的通讯录,并录制被害人视频。之后以向通讯录人员公布裸聊视频等手段要挟被害人,欲强行索取被害人财物。
何某洋等人以厦门市湖里区一房屋为据点,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揭发他人隐私相要挟,利用信息网络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何某洋为首要分子,其他4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利用信息网络,在短时间内持续、密集作案,多次向全国各地多名被害人索取钱财。
据查获的电子数据表明,潜在的被害对象至少86人,被害人遍及全国多个省份。
法院审理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洋等5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信息网络要挟他人,欲索取钱款22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何某洋等5人在实施本案犯罪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本案系共同犯罪,何某洋等5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且其等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何某洋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该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但因何某等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湖里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洋等五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裸聊陷阱”屡屡成功正是犯罪嫌疑人抓住了受害人,贪色和羞于报警的心理因此在网上冲浪时要增强防范意识,面对陌生网友的邀请、搭讪务必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因寻求刺激而落入,不法分子精心设下的“桃色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