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20斤蛤蟆判7个月预备抢劫判3年半“杀猪盘”诈骗92万致人自杀判3年5个月电诈判刑该不该加重

    发布日期:2022-04-27 07:22    点击次数:192
    小编研究反诈骗6年多来,在小编的文章里里,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建议加重惩罚骗子的留言:

    有受害者家属从自身感受提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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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站在儿童成长角度提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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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从分析诈骗猖獗原因角度提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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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直接给出立法细则的,虽然不那么人道和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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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搜索了一下,建议的留言中,仅包含“电信诈骗最高判死刑”的建议就有37页、800多条之多。而其他建议加重对电信诈骗惩处的留言就更是数不胜数了。

    这些留言会不会是因为被骗后对骗子愤恨而产生的错觉?电诈诈骗分子判刑情况到底如何?电诈和抢劫、盗窃这些侵犯财产类的犯罪判刑结果对比起来如何?小编本着科学研究的态度,决定搞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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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


    “中国裁判文书网”有着全国最全量、最权威的的判决书数据(除非个别不宜公开的类型),得益于这个网站的重新改版,现在通过这个网站查询案例非常快捷方便。小编就利用这个网站,来查查全国各地法院对抢劫、盗窃、电信诈骗这三类案件到底是怎么判的。

    由于全国法院每天上传的文书数量巨大,为了结果更权威,也为了减少工作量,小编决定设置几个条件:时间上,选择2021年1月1日-3月1日,也就是今年头两个月,文书类型上,选择“判决书”,法院层级上,选择“中级法院”

    为什么选择“中级法院”呢,因为盗抢骗这些犯罪一审一般在基层法院,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最后的判决,也是最准确的判决——有定罪量刑不准的,肯定会纠正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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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抢劫罪的搜索条件)

    咱们先看抢劫。

    今年头两个月,全国各中级人民法院上传的抢劫罪判决书一共33篇,除去不宜公开的、更改刑期的判决书,能从中看出案件情节和判刑结果的一共12个——从判决也可以看出,全国的社会治安越来越好了,抢劫犯罪发案率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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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抢劫罪的刑期起刑点就是3年,也就是说,哪怕你抢劫了1块钱,甚至只是实施了抢劫行为但是没抢到钱,也要至少判3年以上。从上面这12个案例的判决结果看,也印证了这一点。比如第8个“王为昌抢劫罪”中,罪犯本来是想偷摩托车,被人发现后转而实施暴力,虽然没有抢走摩托车,还是被判了3年5个月。

    而这12个案例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第1个“韩跃峰、袁小康抢劫罪”,这两名罪犯当时准备了仿手枪打火机、水果刀、手套等作案工具,预谋抢劫,但还未实施就被抓获。即便如此,法院还是判了两人(均有抢劫盗窃前科)3年到3年半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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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看看盗窃。

    参照前述搜索条件,一共搜索出35个判决书。除去不宜公开的、更改刑期的判决书,能从中看出案件情节和判刑结果的一共25个。盗窃案件在去年之前,一直是发案数最高的刑事案件,在最后判决上也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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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的量刑比较宽泛,低则可判处罚金、管制、拘役,重则可直接判处无期徒刑。因此,我们从各地中院前两个月这25份判决书可以看出,判刑的幅度长短不一、轻重不同。大家有兴趣的可以仔细研究下上面的图表。

    但这里,小编着重要讲一讲第一个案例“王永林、刘春华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