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年组织卖淫万人次的“教父级”黑老大

    发布日期:2022-04-13 22:01    点击次数:86

    17年组织卖淫万人次的“教父级”黑老大

    17年组织卖淫万人次的“教父级”黑老大!

     

    17年间,累计组织卖淫上万人次。

     

    在数十个地点开设赌场,累计参赌人数上千人。

     

    两项非法收入共计上亿元。

     

    6月4日上午9时,法槌敲响。20名被告人身着防护服被带上法庭,34名被告人视频受审,66名辩护人出庭。

     

    内蒙古通辽易连峰等54人重大涉黑案在乌海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出庭人数史无前例,内蒙古乌海文体中心被临时改造成了庭审场地。

     

    组织卖淫、腐化官员、开设赌场、虚假诉讼、持有枪支、敲诈勒索、非法拘禁……

     

    这些触目惊心的词,都是易连峰身上的标签。这个 被坊间称为“教父级”的黑老大 ,即将接受人民的审判。

     

    70页的起诉书,读了1小时40分钟

     

    公诉人用时1小时40分宣读了起诉书。长达70页的起诉书中,详实地记录了易连峰等被告人的斑斑过往,可以说是现实版的“罄竹难书”。

     

    易连峰,男,1962年12月17日出生,系通辽市易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新世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19年12月18日,被乌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同年12月31日,被批准逮捕。

    起诉书显示,从2002年开始,易连峰团伙利用新世纪大酒店,连续17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卖淫和开设赌场的收入,成为了他维系黑社会组织的“供血站”。多数核心成员也都为此而长期追随易连峰,为组织发展、壮大尽力的同时,又享受着各项利益回报,大肆奢侈消费。

     

    当地百姓大都知道这个受“特殊保护”的卖淫窝点,检察官介绍,为了逃避打击,有卖淫人员专门选择在新世纪大酒店内从事性交易。

     

    新世纪大酒店的赌场,赌客络绎不绝,起诉书中说,赌场内多次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让附近的老百姓苦不堪言。酒店甚至还设置了专门的麻将房,供当地黑社会组织头目开设赌场。

     

    这些黑社会性质组织虽然实力强大,但各组织遇到问题或组织间发生纠纷时,便会请易连峰出面摆平。他为各组织协调关系的同时,即可抬高自身地位又可从中渔利。久而久之,其他不法分子都十分看中他的特殊地位,争相讨好他。

     

    卖淫、赌博还有员工守则

     

    在易连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全体成员唯他马首是瞻,事事听命于易连峰。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起者、创建者,他对整个组织的运行起着决策、指挥、协调、管理作用,处于组织的核心地位。

     

    检察机关指控,易连峰不但直接实施了行贿、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犯罪行为,还领导、组织成员实施了组织卖淫、开设赌场、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犯罪活动,更纵容组织成员实施了故意伤害、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等犯罪行径。

     

    对内,易连峰以各种经济利益为诱饵,例如提供经商机会、提供稳定工作、奖励住房、优惠出售住房、发放年终奖励、授予酒店免单特权等等,使该组织成为“荣辱与共”的利益集团,各成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维护着组织正常运转。

     

    在该组织中,大部分核心成员为新世纪大酒店员工。易连峰以合法公司为依托,用公司章程、规章制度进行组织内部管理。这些成员不论是职务任命,还是薪酬增减,均有严格的审批、公示程序可以遵照。

     

    据检方介绍,新世纪酒店卖淫、赌博场所内,甚至还明文公示各种员工守则、服务标准,建立起由部门经理、主管、领班等多层级职位组成的管理体系,各成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为猖狂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组织保障。

     

    从普通民警到厅官,都成了保护伞

     

    在发展初期,易连峰通过贩卖粮食和承揽建筑工程完成原始资本积累。检查机关指控,为了利益最大化,他采取金钱诱惑、相认干亲等手段,将公安民警李绍文收入麾下,为其效力。自新世纪大酒店营业以来,李绍文享受着免费客房、洗浴等服务项目的同时,主动为新世纪大酒店开设的赌场提供保护并抽头渔利。

     

    起诉书中说,2009年至2019年,易连峰的组织进入成熟时期,他更是肆无忌惮地拉拢腐蚀了时任通辽市市长、市委书记傅铁钢,时任通辽市科尔沁区委书记、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辛金山,时任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分局政委、局长刘兴臣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7年组织卖淫万人次的“教父级”黑老大!

     

    公诉人指控,易连峰向辛金山、傅铁钢、肖剑平等厅级干部行贿170余万元,向刘兴臣、尚勇、王大成等处级干部行贿200余万元,接受其贿赂的科级以下干部达百余人。易连峰曾给辛金山兴建农庄、给其女儿免费办婚礼,常年在新世纪大酒店洗浴中心为辛金山、肖剑平、许亚林等人提供免费洗浴服务,甚至指派其手下到相关部门办公场所大肆赠送购物卡、代金券。

     

    起诉书显示,这些被腐蚀的官员形成了易连峰背后的“关系网”,多次在司法、治安、税务领域给予支持和庇护。新世纪大酒店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免检单位”,导致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长期难以查处,在百姓心中形成“新世纪大酒店是法外之地”的印象。

     

    在“保护伞”的庇护下,易连峰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进而培植新的“保护伞”,二者形成了稳定的利益共同体,侵蚀着地方政权,蚕食着社会安定。

     

    易连峰及所属组织频繁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侵犯当地百姓合法权益,但多数被害人迫于该组织势力而不敢报案、不愿报案。直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易连峰的恶行终于浮出水面。

     

    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行贿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虚假诉讼罪、妨害作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窝藏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法庭辩论及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环节将在后续庭审中依次进行,庭审预计持续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