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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阳公安开展“断卡”行动抓获涉卡人员121人
发布日期:2022-04-04 08:08 点击次数:136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山东海阳市公安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不断优化工作模式,多措并举,全面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累计核查涉“两卡”犯罪线索181条,抓获涉卡人员121人,破获外地案件425起。截至目前,已移诉涉“两卡”犯罪案件69起、涉案人员119人。
什么是“断卡”行动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简称“两卡”)违法犯罪。
“断卡”行动要断什么卡
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为什么要实施“断卡”行动
危害极大。“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
难以追查。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每年因诈骗、网络赌博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对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了严重威胁。
1案例一
2021年3月,海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线索,犯罪嫌疑人刘某、鞠某所办理的银行卡有多笔涉诈资金转入。针对这一线索,刑侦大队立即组织反诈专班进行侦破工作,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鞠某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鞠某受利益驱使,组织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江某等8人到各银行机构办理银行卡,后出售给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累计办理并出售银行卡18张。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案例二
2021年6月,海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根据掌握的线索成功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随后,刑侦大队办案民警顺线追踪,组织警力全力攻坚,成功打掉了该收贩卡团伙,在枣庄、海阳两地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于某等11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组织犯罪嫌疑人徐某、于某从赵某、于某等8人手中收购银行卡,后转卖给犯罪嫌疑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案例三
2021年9月,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某小区打掉一个流窜至我市的洗钱窝点,抓获了以庞某为首的洗钱团伙9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庞某在明知他人从事电信诈骗情况下,先后组织魏某、宋某、陈某等人流窜至山东济南、乳山、蓬莱、海阳等地,采用短租房形式组织吉林、河南等地的售卡人员到出租房提供银行卡并进行洗钱活动。刑侦大队办案民警通过大量的工作,迅速锁定该团伙踪迹,及时组织警力一举打掉该洗钱团伙。目前,该案已成功移交属地公安机关侦办。
买卖银行卡有哪些惩戒措施
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
信用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
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海阳公安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梳理排查案件线索,严厉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