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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六十七批湖南宜章籍涉电诈犯罪嫌疑人的惩戒令(第67号)
发布日期:2022-04-03 11:48 点击次数:82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对涉电诈犯罪嫌疑人员开展全方位惩戒。经县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即日起对第七十五批湖南宜章籍涉电诈犯罪嫌疑人黄伟等10人(名单附后)实施惩戒,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电话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并对银行卡、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一律冻结。(注: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如有问题告知当事人向宜章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申诉。
附件:第七十六批宜章籍涉电诈犯罪嫌疑人员惩戒名单
1、黄仁来,宜章县赤石乡下欧村委会第4小组
2、黄江辉,宜章县天塘镇龙塘村第1村民小组
3、李永兵,宜章县笆篱镇平原村第16村民小组
4、陈龙庭,宜章县黄沙镇畔田村委会第5村民小组
5、谭春,宜章县栗源镇长田村委会第10村民小组
6、吴绪东,宜章县玉溪镇蕉溪村第13村民小组
7、钟海峰,宜章县一六镇一六圩村委会第5村民小组
8、陈万跃,宜章县岩泉镇东口洞村第13村民小组
9、刘峰,宜章县天塘镇笠头村第15村民小组
10、刘豪,宜章县天塘镇笠头村第8村民小组
11、谢礼福,宜章县天塘镇笠头村第7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