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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返还公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受害人资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01 06:50 点击次数:149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
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害人资金的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2021年12月20日接陈某报案称被诈骗1749800元人民币,随即我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迅速展开侦查研判,对涉案部分被冻结账户情况查证清楚且被冻结需返还受害人资金所属明确,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现由有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依法进行审批返还受害人资金并向社会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被诈骗案依法冻结并需资金返还的冻结银行账户3个:
户名:中山市华晟***公司,账号:44050** **0666,被冻结金额:3393159.56元,权属返还金额:91688.13元。
户名:林某某,账号:622208****9644,被冻结金额:200000元,权属返还金额:195642.62元。
户名:徐某,账号:621534****8474,被冻结金额:300000.8元,权属返还金额:280832.49元。
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自2021年12月20日起陆续被我分局依法冻结,在近4个月的冻结期间,我分局依法联系相关被冻结账户所有人查证相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近4个月的冻结期间内,均无外地公安机关和其他案件受害人联系我分局办案民警。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内如有其他案件受害者的资金,由资金所有人在公告之日起持有效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及案件立案资料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反电信网络诈骗中队说明情况。
联系人:范警官,联系电话:18047150412
雷警官,联系电话:18347925123
若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的资金无其他受害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将依法返还受害人被骗资金。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