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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三批滞留缅北的贵州遵义播州籍人员进行公开劝返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30 07:32 点击次数:206根据国务院联席办通报,截止2021年9月6日,以下播州籍人员涉嫌偷越(国)边境、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现根据相关规定,遵义市播州区综合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以下人员开展公开劝返。
请相关人员及家属朋友认清形势、珍惜机会,立即回国投案自首。如在2021年9月30日前仍拒不回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和惩戒。
遵义市播州区综合整治电信网络
诈骗犯罪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